
(秦州区外宣办 裴振刚)10月15日下午,秦州区召开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会议。会议主要任务是是贯彻落实省、市有关政策精神,进一步明确任务,靠实责任,确保全区“一事一议”财政奖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。

据了解,此次财政奖补的范围是选择基础条件较好、村民承受能力较强、村班子团结的村先行开展试点。财政奖补的对象是:限于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项目,包括村内道路修建和维护(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)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(水渠灌溉、桥涵、机电井、提灌站)、环境卫生设施改善、植树造林、人畜饮水、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。跨村及村以上的公益事业建设投入,原则上不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解决。农民宅前屋后的修路、建厕、打井、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自己负担。财政奖补的标准是: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,根据普惠制和重点项目相结合的原则,结合村民的筹资筹劳情况确定。实行上限控制,其中筹资每年每人不得超过15元,筹劳每年每个劳动力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作日。对筹劳确有困难的,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,允许以资代劳,每个标准工日不得超过20元,若遇政策调整,按新的规定执行。对一般性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普惠制,根据项目大小和农民直接受益程度,财政奖补比例一般为群众筹资筹劳额的50%~100%。对群众生产生活重大改善、农民需求迫切的重点公益事业项目实行普惠制,财政奖补比例不超过群众筹资筹劳的3倍。财政奖补的方式是: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,对试点项目预付不超过30%启动资金,项目过半公示无异议后拨付30%。项目完成后拨付30%。对于工程类村级公益项目,报账时必须预留10%的质量保证金,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虽有质量问题经维修到位后拨付。

区委副书记、区长周继军在讲话中指出, “一事一议”财政奖补工作涉及面广,政策性强。各乡镇、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,严格操作程序,做到规范运作。要强化监督。农业、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,认真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、指导协调、宣传引导、监督管理等工作,确保群众筹集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安全合理使用,发挥应有效益,最大限度让农民受益,让群众满意。要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,认真筛选、组织申报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,编制全区村级 “一事一议”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,有计划、分步骤组织实施,;要在兼顾公平、保证农民普遍受益的前提下,按照“突出重点,注重实效,先易后难”的原则,做到分类指导、区别对待,优先支持群众需求最迫切、反映最强烈、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
周继军要求,农村公益事业“一事一议”财政奖补工作刚刚起步,这项工作开展的好坏,不仅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,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。各乡镇、区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狠抓落实,确保“一事一议”财政奖补工作取得实效。
